1.管道的一般要求
(1)管道布置的凈空高度、通道寬度和基礎標高應符合《化工裝置設備布置設計工程規范》(HG20546.2)第3章的規定。
(2)管道布置設計應按現行國家標準中允許的最大支架間距進行。
(3)管道應盡量架空敷設,必要時也可埋地或溝內敷設。
(4)管道布置應便于操作、安裝和維修,不影響起重機的運行。管道不應布置在建筑物安裝孔的區域。
(5)管道布置設計應考慮支吊架的設計,使管道盡可能靠近已有建筑物或構筑物,但應避免柔性構件承受較大荷載。
(6)有條件的地方,管道應成排布置。裸管的底部應與管道支架的底部對齊,以便設計支架。
(7)無保溫的管道不需要管架或支架。大口徑薄壁裸管和有保溫的管道應采用管架或支架支撐。
(8)在輸送腐蝕性介質的管道上,穿越管道或旋轉設備上方,不應有可能引起泄漏的連接點,如法蘭或螺紋連接。
(9)當管道穿過隔離有毒或易爆介質的建筑物墻壁時,應加套管,套管內的空隙應用非金屬柔性材料填充。管道上的焊縫不應在套管內,且距套管口不小于100毫米。管道穿過屋頂的地方,應有防雨措施。
(10)消防水、冷卻水主管和污水管一般埋地敷設,管道外表面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防腐處理。
(11)埋地管道應考慮車輛荷載的影響。管頂距路面的距離不應小于0.6m,且應在凍土深度以下。
(12)有“無包形”、“有坡度”、“有液封”等要求的管道應嚴格按照PID要求配管。
(13)支管從水平燃氣干管連接時,應從干管頂部連接。
2.平行管道的間距和安裝空間
(1)平行管道之間的凈距應滿足管道焊接、保溫層和部件安裝和維護的要求。管道上突起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30 mm,如法蘭外緣與相鄰管道保溫層外壁之間的凈距或法蘭之間的凈距。
(2)不能保溫的管道之間的距離應滿足管道焊接和檢驗的要求,一般不小于50 mm..
(3)有橫向位移的管道之間的凈距應適當增加。
(4)管道突出部分或管道保溫層外壁最突出部分與管架或框架的支柱及建筑墻體的凈距不應小于100mm,并應考慮擰緊法蘭螺栓所需的空間。
3、管道排氣和排水
1.由于管道布置形成的高點或低點,應設置排氣口和排水口:
(1)高點排氣口最小直徑為DN15,低點排水口zui小直徑為DN20(主管道為DN15時,排水口為DN15)。高粘度介質的排出口最小直徑為DN25。
(2)燃氣管的高點排氣口可以用螺紋帽或法蘭蓋封閉,不用閥門。除管廊上的管道外,DN小于等于25的管道可不設高點排氣口。
(3)非技術性高點排氣和低點排水在PID上無法表現。
2.工藝要求的排氣口和排污口(包括與設備連接的排氣口和排污口)應根據PID的要求進行設置。
3.排氣口的高度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
4、有毒和易燃易爆液體的管道排放點不得與下水道相連,應與封閉系統相連。比空氣重的氣體的放空點應考慮對操作環境的影響和對人身安全的保護。
4、管道焊縫的位置
(1)管道對接接頭中心與彎頭彎曲點的距離不應小于管道外徑且不小于100mm。
(2)管道上相鄰兩個對接焊縫之間的凈距不小于3倍管壁厚度,短管凈長度不小于5倍管壁厚度且不小于50mm;對于DN大于或等于50mm的管道,兩個焊縫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100 mm..
(3)管道的環焊縫不應在管道支架的范圍內。焊縫邊緣與支架邊緣之間的凈距應大于焊縫寬度的5倍且不小于100 mm
(4)不宜在焊縫及其邊緣開孔接管。
(5)鋼板焊管的縱向焊縫應放在便于修理和觀察的位置,不應在橫管的底部。
(6)有加強圈或支撐圈的管道,加強圈或支撐圈的對接應與管道的縱向焊縫錯開,且不小于100 mm..加強環或支撐環與管道環焊縫的距離不應小于50毫米。
5、管道冷熱補償
(1)必須仔細計算管道熱脹冷縮引起的位移、力和力矩,優先考慮吸收管道布置的自然幾何形狀。作用在設備或泵接口上的力和扭矩不應大于允許值。
(2)當管道的自補償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在管道系統的適當位置安裝補償元件,如π形彎頭;條件限制時,必須選用波紋膨脹節或其他補償器,根據計算結果選型合理,固定架和導向架按標準要求考慮。
(3)當要求減小力和扭矩時,允許采取冷拔措施,但不宜接管重要的敏感機器和設備。
6.閥門的一般要求
(1)閥門應位于易于操作、安裝和維護的地方。成排管道(如進出裝置的管道)上的閥門宜集中布置,有利于設置操作平臺和梯子。
(2)有些閥門有工藝操作和鎖定的要求,應按PID指令進行布置和標記。
(3)塔、反應器、立式容器等設備底部管道上的閥門不應布置在組座內。
(4)需要根據就地儀表指示操作的手動閥門應靠近就地儀表。
(5)調節閥和安全閥應安裝在便于維修和調試的地面或平臺上。疏水器的布置應符合《化工廠管道布置設計規定》(HG/T20549.5)第15章的規定。
(6)消防栓或消防閥須位于一旦失火時可安全到達的位置。
(7)埋地管道的閥門應設在閥門井內,并留有維修空間。
(8)閥門應安裝在熱位移小的地方。
(9)當閥門上有旁通或偏置傳動部件時(如齒輪傳動閥),旁通或偏置部件應留有足夠的安裝和操作空間。
7、閥門位置要求
(1)立管上閥桿中心線的安裝高度應在離地面或平臺0.7 ~ 1.6m的范圍內,DN40及以下的閥門可布置在2m以下。當位置過高或過低時,應設置平臺或控制裝置,如鏈輪或伸縮桿,以便于操作。
(2)當少數閥門不經常操作,且其操作高度距地面不超過2.5m,且不方便另設平臺時,應使用輕便梯子或移動平臺,使人能夠操作。
(3)布置在操作平臺周圍的閥門手輪中心距操作平臺邊緣不應大于400mm。閥桿和手輪伸出平臺以上,高度小于2m時,不應影響操作人員的操作和交通安全。
(4)當閥門相鄰布置時,手輪間的凈距不應小于100毫米。
(5)閥桿不應垂直或斜向下安裝。
(6)當手輪低于蓋板300mm時,對于經常在管溝或閥門井內操作的閥門,應安裝伸縮桿,使其低于蓋板100mm以內。